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,总结固化组织落实、城乡融合、资金土地保障、人才保障、数字赋能、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。
在12月2日举行的“高质量发展调研行★◆★◆”浙江主题采访活动情况介绍会上,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通林表示■■★■,经过近一年的攻坚完成了“千万工程★■◆★◆”立法任务,这一专项法规突出方法论★◆◆★★★,在地方立法层面首次概括方法机制,系统集成理论成果◆■★■◆、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■★◆◆★,体现了理念、方法、机制的集成,体现了过去、现在◆■★★、未来的延续,体现了生产、生活、生态的统筹,构建了学习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的法治保障体系。
浙江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杜康表示■◆,条例突出农民主体,建立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机制,明确作用发挥途径,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、参与权★◆★■★、决策权和监督权;推动完善村庄自治★★◆★◆◆,明确村级组织工作职责,实现★◆◆“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”,激发实施★■◆“千万工程★■★”的内生动力。
条例强调城乡统筹■★◆★,优化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布局,推进城镇供水★★◆◆◆、天然气配气管网向农村延伸■★★■■◆,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★◆◆★■,健全城乡公路网络体系,规定深化建设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■◆★、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■■◆◆,强化农村教育◆◆、医疗★★、养老等方面服务供给,针对农民看病难、看病贵的问题★★■★,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,提高医保基金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比例◆★★。
“相关部门要借条例通过之机对全省农村情况做一次■★◆‘回头看’◆★◆,对薄弱村要补齐短板。”浙江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陈浩说。
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《浙江省“千万工程■◆★◆★”条例》◆◆◆◆,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■★■■★★。条例是我国“千万工程★◆■”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◆■■■★。
聚焦“千万工程”实施所需、改革所急、基层所盼★★、民心所向,是这部地方性法规的时代特点■◆◆◆。
条例不仅是对浙江过往20多年“千万工程■■★◆◆”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总结,也为浙江持续推进深化“千万工程■★◆■”发展指明了方向,比如在强化村庄运营方面◆■,规定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,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■◆■■★★、农民★◆、经营主体、职业经理人共同参与经营,发展乡村特色产业,增强实施“千万工程”的市场活力★◆■;对乡村资源进行系统化运营,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★◆,依法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◆■★★◆◆,发展壮大集体经济。
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兴夫认为,条例总结全省20多年来实践经验■★★★★,是■◆★■“千万工程”的法治保障■■■。
自2003年启动◆◆■“千村示范、万村整治”工程以来,浙江至今已造就万千美丽乡村。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人表示■◆,条例首次把★■◆◆■◆“千万工程”蕴含的发展理念、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上升为制度成果,助推全力打开从美丽乡村到美丽经济■◆■■、再到美好生活的通道。
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钟其表示,◆★★“千万工程”是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的,如今正在向全域共富、城乡和美系统迭代,条例将有助于更好地推动“千万工程”实现长远的深化迭代升级。
物质富裕,精神富有◆◆★,方能相得益彰◆◆。条例规定加强乡村文化供给■■★,发展与优秀传统文化相衔接、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乡村文化★◆★◆■◆;鼓励发挥村规民约在规范乡村治理中的作用,强化村规民约规范约束作用◆■★■◆,强调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规民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。